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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民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全县60岁及以上特困人员保障意外伤害保险的公告

2024-3-1 15:31|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8| 评论: 0|来自: 县民政局

摘要: {"原始ID":"7cfb232210506d17148a652896754de9","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发布者":"县民政局","附件":[]}

根据《大英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大卫发〔2020〕13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全县60岁及以上特困人员保障意外伤害保险。

一、项目名称

大英县2024年60岁及以上特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二、项目资金

项目总投资10.99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三、服务内容

1.按50元/人/年标准,为全县60周岁及以上的2199名特困老年人保障意外伤害保险。

2.被保险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质符合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或依据;

3.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实施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3月8日17:30止。超过项目报名时间提交资料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单位直接向县民政局递交资料,也可通过邮寄或送达县民政局指定地址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

(三)报名材料

1.保险计划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明确列出投保范围、保额、顺位受益人等。投保金额大写与小写必须保持一致,格式内容由报名单位自拟。

2.机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或依据,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的参与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需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报名材料一式一份,需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

(四)项目评审

报名截止后,县民政局10个工作日内通过竞争性谈判或磋商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实施。

(五)项目实施

投保人员名单由县民政局提供,受委托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合同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县民政局批准。

六、联络方式

单位:大英县民政局,地址:遂宁市大英县卓筒大道79号(县民政局),联系人:李晓斌,联系电话:0825-7801655。

 

 

大英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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