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农业局
2017年3月8日
抄送:县食安委,工质局。
大英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印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委、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1.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植保站、土肥站、农技站和镇(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站长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统筹、协调和调度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建设,实现有专门机构、有专业人员、有专业设备、有检测执法车辆。
3.加强镇(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企业检测人员的培训指导,各镇(乡)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台快速检测仪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
4.设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1名。
二、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
1.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有序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好抓实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技站负责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所需农资的科学用量;土肥站负责指导全县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监督环境管理;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股负责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业主对所用农资做好使用记录建立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追溯系统;执法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种子和农药、农肥等农用物资的监督检查工作;植保站负责的绿色防控。
2.加强源头的监管,把投入品管理关,强化重要度节销售旺季农产品的监管力度筑牢源头管控制度,加大对假冒物资的打击力度;在大小春生产季节,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植保站、土肥站、农技站和镇(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对全县的种子、农药、肥料等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确保农资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全县种植农户的培训,提高他们科学种植水平。
3.科学防控,提升农产品质量。强化品牌建设,要加大品牌创建的宣传和疏导,积极组织有实力、有产品信誉的企业业主申报知名品牌及“遂宁鲜”区域公共品牌,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全年计划创建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
4.强化保障安全监管不走样,要加强对生产基地蔬菜、水果的抽样检测,全年检测果蔬样品1000个各镇(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分别检测果蔬样品100个。
5.强化准出入制度,严把产地准出关。对全县种植大户、专合社所生产的果蔬产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和产品检测,对上市产品.乡镇依据生产记录档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
三、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农资监管
1.进一步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登记制度,督促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主动依法到县农业局登记备案,其所经营的农药品种依法定期向县农业局登记审查备案。
2.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诚信档案系统,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业主,实行“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对所销售和违规使用不合格农资产品列入“黑名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安全隐患的退销售商和生产企业退出生产销售行业;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组织等,统一记录格式,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对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组织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管理。
3.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须公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主动向购买者开具销售凭证。
4.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配供配送,实现从仓库到经营门市到田间、从田间到经营门市到仓库的全过程监管。
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生产监管
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选择良种,造期播种,科学施肥,绿色防控,做好测土配方施肥等 技术配套,建设1个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全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根据生产季节、种植品种等要素要求,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简单实用的操作卡或明白纸,通过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强生产标准宣传培训,推进生产标准进村入户。
五、健全落实监管制度,积极做好应急管理
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大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