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部门、县属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全县合同信用建设工作,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省市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符合《办法》第八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请上一级“守重”公示的企业,应是下一级市场监管部门连续公示已满两年的“守重”企业(符合《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除外)。
二、公示程序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履行申报程序,经公示机关审核符合公示条件后,予以公示。各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联系、指导、督促辖区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做好2022-2023年公示申报工作。
(一)省级“守重”企业公示实行网上申报。各所要指导辖区内拟申报企业登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网上申报平台”如实填报数据,进行网上申报。
(二)市级、县级“守重”企业公示继续实行纸质材料申报。由企业填写《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考核验收表》,与《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由辖区市场监管所统一报送局交易秩序监管股汇总后报市局。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在对企业合同信用记录及公示有效期综合衡量的基础上,2022-2023年度省级“守重”企业申报不分批次。
(一)企业申报(2月1日-3月15日)
各所要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指导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同信用公示软件”(网址:https://sscjgj.sczwfw.gov.cn:8890/netccredit/),如实填报数据,进行网上申报。数据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并按《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3月16日-4月30日)
各所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检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写是否完备,有无漏填项,签章是否完整,与网上申报内容是否一致,在公示年度内是否遭受行政处罚、是否有严重失信行为、是否被列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同信用公示软件”,将推荐企业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并上报书式材料:
(1)以公函形式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推荐公示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要注明变更前名称)、撤销公示企业名单(含撤销公示原因)、自愿退出公示企业名单(含退出原因),并将电子版一并报送;
(2)推荐企业申报材料。
(三)公示(5月1日-6月30日)
省、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示,制发公示文件并配发公示证明。
四、资格审查
省级、市级“守重”企业的资格初审工作,由辖区各市场监管所进行。
(一)审查事项。一是企业合规情况,是否在公示年度内有违法违规记录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是资料完备情况,包括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表是否填写完整,无漏项,封面、承诺书等签字、签章是否完整,复印件是否清晰可辨等。
(二)资料报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所有申报材料均由各所统一报送县局交易秩序监管股(省级“守重”资料于2024年4月12日前;市级“守重”资料于2024年4月18日前;县级“守重”资料于2024年6月7日前)。
申报省级“守重”企业资料包括:
1.各所推荐公示的省级“守重”企业名单;
2.《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证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4.拟撤销公示企业名单及撤销原因说明;
5.自愿退出公示企业名单及退出原因说明。
申报市县级“守重”企业资料包括:
1.各所推荐公示的市级“守重”企业名单;
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考核验收表》;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证及荣誉证书复印件(限新申报市级企业提供);
4.拟撤销公示企业名单及撤销原因说明;
5.自愿退出公示企业名单及退出原因说明。
(三)注意事项。省级“守重”企业报送材料一式两份,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报送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公示企业名单、拟撤销公示企业名单和自愿退出公示企业名单均需加盖上报单位公章,并准确报送企业名称,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将变更前后的名称一并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实施。此次省级“守重”企业公示采取网上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所要按照上年度公示的省市县“守重”企业和本年度推荐新“守重”公示企业制作登记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一个不漏。各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把握好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做好指导申报、资格初审、资料报送等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进度安排。
(二)加强行政指导。各所要认真学习新《办法》,准确掌握申报标准和申报流程。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企业,要主动联系、督促企业,防止出现漏报、迟报情况。要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申报表格,不得直接代企业调整相关申报数据,凡发现申报企业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且两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
(三)确保公示质量。公示“守重”企业要按照“宁缺毋滥”原则,不降低标准,不搞数量凑合。各所要坚持标准,从严把关,认真审核所有申报企业申报资格,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综合考量企业在信用建设、规模效益、社会影响等各方面情况,择优逐级推荐。凡在公示年度内有违法违规记录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一律不得推荐为省市县级“守重”企业。对违规推荐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加强动态监管。结合本次申报工作开展已公示“守重”企业抽查,市局统一组织对已公示的省级和市级“守重”企业进行抽查,县局交易秩序监管股负责辖区公示的县级“守重”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本级公示企业总数的3%,且抽查企业户数不得少于2户。抽查结束后,县局交易秩序监管股要形成抽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主要措施),填写《“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抽查工作记录表》《县(市、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抽查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3、附件4),并于6月21日前将抽查报告、统计表各一份报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
(五)严格遵守纪律。各所在“守重”公示申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廉洁高效。
联系人:彭利君,联系电话:13649087705
附件:1.省市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台账
2.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抽查工作记录表
4.县(市、区)级“守重”企业抽查工作统计表
5.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考核验收表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