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县级各相关部门:
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7〕3号)要求,2017年,县财政局将遵循“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公平公正、着力实效”的工作原则,继续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省、市财政评价项目。由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分别负责组织评价,具体评价项目和现场评价点由省、市决定,各级各部门应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县级财政评价项目。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要求,县级选择12个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由县财政局负责组织评价。具体评价项目及现场评价点见附件1。
(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
1.部门自评。县级选择8个预算单位(附件3)对本部门(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并撰写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附件2),报告内容应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使用管理绩效情况。
2.财政抽评。县财政局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进行审查,并选取3个部门进行抽查复评。
二、指标体系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为确保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形成统一规范、上下对接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组织实施评价,原则上不得对一、二级指标进行调整。
(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近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际,县财政局和县级部门按照《2017年市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5),开展2017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玉清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预算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专业人员及中介机构专家等组成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县财政局共成立四个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预算股统筹协调。
第一组:
组长:王进
成员:陈立、杨培帆、黎海鸥、曹淼、刘辉
第二组:
组长:熊伟
成员:查周林、刘英、陈康、税丽、柯红梅
第三组:
组长:李红熹
成员:邓国锋、陈倩、秦开武、杨阳、蒋明艳
第四组:
组长:鲍英剑
成员:全杰、廖文、刘文英、邓先琼、刘艳美
各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要统筹安排,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领导小组确定实施第三方评价的项目购买服务,县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对评价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部评价项目进行总结和报告。
三、项目分组
省、市确定的评价项目,由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资金管理股室负责指导部门自评、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县级评价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1.县级评价项目:人才引进及农村人才开发、生活饮用水监测与检验、农村五保供养。2.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选定的抽评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二组:
1.县级评价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祥凤寨水库禁养区整治资金、公交车补贴。2.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选定的抽评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组:
1.县级评价项目:城市维护费、旅游发展及创建经费、解决非法集资类案件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经费。2.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选定的抽评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组:
1.县级评价项目:科技三项经费、教育附加安排的专项、粮食储备利费。2.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选定的抽评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前期准备阶段(1—6月)。一是选定评价对象。根据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筛选确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对象。二是收集整理评价项目基础资料。三是梳理评价重点。对评价项目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易发点进行梳理,作为评价重点和目标。四是组织专题培训。重点对参评人员开展指标体系、操作流程、报告格式等相关内容的培训讲解。五是项目主管部门开展自评。项目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向本级财政评价工作组提交项目自评报告(附件6);项目单位于现场评价开始前完成自评报告(附件7),并按《现场评价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附件8)备齐相关资料。
2.实施评价阶段(7—8月)。一是整体评价。各级评价工作组负责对本级预算安排项目的整体指标进行评价。二是现场评价。各级评价工作组根据指标体系中的样本指标开展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须规范填列《绩效评价指标现场情况记录表》、《绩效评价工作记录》、《满意度调查问卷表》等工作底稿并整理归档(县财政局开展现场评价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县评价工作组根据实际合理安排时间。
3.报告撰写阶段(9-10月)。一是县级财政评价项目。县级评价工作组以项目为单位,对现场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撰写分项报告(附件9)征求意见稿,根据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于10月20日前提交县财政局预算股。二是县财政局预算股对评价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总体报告。
4.整改落实阶段(11月—次年1月)。一是县级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资金管理股室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次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中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二是县级部门将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向县政府、县人大报告总体情况。三是县财政局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和评价结果报县政府,并由县政府向全县通报。
5.评价结果公开(次年3月)。县财政局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
1.部门自评阶段(1—6月)。各相关县级预算单位(附件3)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对本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同时撰写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于6月30日前提交县财政局。
2.实施评价阶段(7—8月)。县财政局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并按照《2017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部分单位开展抽查复评(附件3)。
3.报告撰写阶段(9月—10月上旬)。根据抽查复评结果,评价组结合各部门自评报告逐一起草被抽评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征求部门意见后形成正式报告。
4.评价结果公开(11—12月)。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县级有关预算单位应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县财政局将重点部门的抽查复评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意识,做好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统筹协调工作人员,积极提供项目资料,不作假、不推诿、不扯皮,切实配合评价组做好现场评价工作,确保工作按进度计划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评价,提高工作质量。县级财政部门将积极推进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借助社会专业力量规范有序开展评价工作。加强专项绩效指标体系研究,着力建立突出项目绩效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标准和评价流程,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评价结果科学合理,提高评价质量。
(三)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预算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长效机制,追踪问题整改实际效果。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公开主体责任,推动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2017年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选点分布表
2.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范本
3. 2017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抽评部门
4.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 2017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主管部门自评)
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项目单位自评)
8. 现场评价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
9.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10. 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报告范本
大英县财政局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