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 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全覆盖、真落实,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局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乡镇(社区、园区)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委办〔2017〕3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 2017年4月27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局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科学规范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组强化责任担当,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管党治党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党组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要牢固树立从严管党治党是政治责任、不管党治党是严重失职的理念,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和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对党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敢抓敢管、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注重日常、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防微杜渐,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自觉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紧抓实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举措 (一)规范责任清单,强化岗位职责。制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此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日常监督、年度考核和问责追究的重要依据。 1.细化责任清单。严格按照县委办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大委办〔2014〕43号)文件明确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和分管领域,细化规范党组书记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等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明确责任范围,细化工作措施。 2.层层“签字背书”。党组书记要亲自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审核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层层锁定责任内容,作为追责问责依据。 3.实行清单备案。建立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备案制,每年4月底前,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交报局纪检组备案。 (二)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履责到位。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切实转变监督观念,从注重事后问责向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转变,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整改提高。 1.实行全程记实。建立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责任台账、记实手册等载体,坚持履责留痕、存档备查,作为履职尽责、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2.抓好专题报告。党组书记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抓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向县委作专题汇报。党组每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组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的情况。建立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工作制度,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的指导研究。 3.注重日常督查。党组书记每半年要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对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深化述责述廉,突出重点环节。将述责述廉作为推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实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全覆盖。 1.实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底前向同级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 2.开展民主测评。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时,要接受派驻纪检组织全体干部、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同级党组、纪委(派驻纪检组织)和组织部门。对民主测评结果较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纪委(派驻纪检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四)严格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于履责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用严格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1.严格实施问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对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等,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组织发现需要追究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线索,应按程序启动责任追究。 2.加强警示教育。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通过观看警示片、学习忏悔录、通报典型案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用反面典型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附件1:《中共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附件2:《中共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附件3:《中共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附件1 中共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扶贫移民局实际,研究制定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分管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相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7、加强对本部门脱贫攻坚纪律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二、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考察,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作风效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关键人员,用好明察暗访、网络监督、查处问责、通报曝光4个抓手,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防止“四风”反弹;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突出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改进作风的变化。 2、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庸懒散浮拖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特别是重点项目不落实、打折扣、推进慢等行为严肃追究。 3、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维护群众利益 1、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 定期排查管辖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建立信访包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 2、定期开展群众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排查,实行问题台账、对账销号管理,及时研判处理,加强沟通解释,及时化解问题矛盾,提升民生领域群众满意度。 3、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脱贫攻坚、社保医疗等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暗箱操作、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五、推进源头治腐 1、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2、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体系,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3、深化党务、政务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六、领导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1、领导和支持驻本单位纪检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听取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全力支持驻本单位纪检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对上级督查、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认真查处,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4、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任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环境 七、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1、党组中心组定期开展党风建设专题学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3、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县委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纪律规定,管好教育管理好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附件2 中共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 1、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年度谋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驻本单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3、年初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管理;安排党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 4、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 5、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每年至少进行1次调研活动,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及严肃换届纪律、脱贫攻坚纪律等工作。 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组织召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廉洁从政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并作出廉政评价。 3、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告诫。 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考察。 三、强化督促检查 1、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每半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四、抓好作风建设 1、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深入治理“庸懒散浮拖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2、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坚决整治多处占用或者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行为;着力纠正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红包礼金等行为。 五、支持查办案件 1、领导和支持驻本单位纪检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听取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3、对上级督查、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认真查处,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六、推进源头治理 1、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 2、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针对换届纪律、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政府采购等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述职述廉、个人财产申报等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七、廉洁从政 1、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组廉政承诺,按要求向县委、县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 2、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4、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家教,教育管理好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附件3 中共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及时组织分管股室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分管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局纪检组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采取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分管股室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5、抓好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相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7、加强对本部门脱贫攻坚纪律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作风效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关键人员,用好明察暗访、网络监督、查处问责、通报曝光4个抓手,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防止“四风”反弹;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突出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改进作风的变化。 2、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庸懒散浮拖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特别是重点项目不落实、打折扣、推进慢等行为严肃追究。 3、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维护群众利益 1、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 定期排查管辖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建立信访包案制度,分管领导要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 2、定期开展群众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排查,实行问题台账、对账销号管理,及时研判处理,加强沟通解释,及时化解问题矛盾,提升民生领域群众满意度。 3、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脱贫攻坚、社保医疗等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暗箱操作、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四、推进源头治腐 1、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2、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体系,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3、深化党务、政务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1、领导和支持驻本单位纪检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听取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全力支持驻本单位纪检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对上级督查、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认真查处,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4、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任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环境 六、支持查办案件 1、领导和支持驻本单位纪检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听取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3、对上级督查、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认真查处,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七、廉洁从政 1、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组廉政承诺,按要求向县委、县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 2、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4、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家教,教育管理好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综合股2017年 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