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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八大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1-23 11:4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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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八大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大英县司法局
2021年3月22日


“我为群众办实事”八大实践活动的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八大实践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护民、惠民、暖民、便民、利民、助民、安民、亲民活动,切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承诺,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纠纷化解护民活动。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基层信访、民事审判、公安治安、劳动人事仲裁等领域的衔接,切实推进调、诉、检、公、访“五调联动”。根据纠纷当事人的需求进行配餐式调解,推动群众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针对行政争议纠纷,以诉源治理为导向,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始终,实现矛盾不上交,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3月28日,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活动。持续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做到“应援尽援”,并不断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审查力度,依法治理欠薪顽疾,不断加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化与妇联、工会、残联等工作站的沟通协作,根据不同特殊群体的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切实开展好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等工作。持续推动案件回访制度,增加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透明度,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法律援中心、合法性审查股;完成时限:3月28日,并长期坚持)(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开展公证服务暖民活动。规范公证办理程序,提升办证质效,对于简单事项现场办理,复杂事项预约办理,推行延时、加急服务。加强便民利民引导,改进咨询服务流程,实行一窗受理,统一对外咨询口径,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减轻当事人办证成本。对困难群众、残障人士等符合法律援助的公证事项提供减免公证费服务,对小额继承额度在两千以下的公证实行免费公证。开展“公证上门,便民利民”活动,让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足不出户也可体验暖心的公证服务,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温暖。(责任单位:县公证处;完成时限:3月28日,并长期坚持)
(四)开展乡村振兴便民活动。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持续深化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法律“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整合法律人才资源,通过答疑解惑、代写法律文书、审查法律文本、加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定公证上门服务菜单等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门诊”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3月28日,并长期坚持)
(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利民活动。规范全县行政裁量权制度的实施和运用,对涉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执法裁量权进行指导。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从制度层面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民营企业产权、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通过采取执法案卷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对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责令纠正或限期整改,提升营商环境质量。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加强中小企业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合法性审查股、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3月28日,并长期坚持)
(六)开展法治宣传助民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法治大英”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稿件和普法视频开展宣传。同时结合法律“七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的权利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限:3月28日,并长期坚持)
(七)开展监管帮教安民活动。持续推进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意见客观公正,促进非监禁刑罚的依法准确适用。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预防脱管漏管。持续关爱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及时介入开展心理干预,预防极端事件的发生。持续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做到“一人一档”全覆盖。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各项措施,加强与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参与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戒人员申请困难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等,增强“两类特殊人群”回归社会的自信心,降低再犯罪风险,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构建“平安大英”作出贡献。(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管理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开展党建结对亲民活动。以支部为堡垒,党员为先锋,组织全体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深入党建结对联系点,开展志愿活动。以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深入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至少开展1次回访,助力乡村振兴。以党建带群建,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行业人员开展好法治服务活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是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任务,是党员干部践行使命的重要途径。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好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落实责任,认真实施。要认真研读方案内容,准确把握各项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按照时间安排,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三)及时总结,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信息、简报、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动态情况,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同时,认真总结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做法,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留下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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