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发〔2021〕76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
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盐井街道、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按照《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省、市相关文件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大英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大英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大英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水产养殖品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大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强化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研究与利用,根据《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N﹝2021﹞-2328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作为农业种质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产养殖原始创新、推动现代水产种业和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摸清全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状况,加大收集保护力度,推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物质基础,对我县现代渔业加快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重点任务
(一)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对全县水产养殖户的鱼、虾蟹、贝、螺、龟鳖、蛙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进行普查,包括查清种类、养殖模式、苗种来源及数量、养殖面积、养殖产量等情况。
(二)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收集保护。在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系统调查,收集一批特色种质资源纳入省级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保存。
三、明确普查主体
普查主体为全县范围内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业、事业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户等。没有人工投饵的水库不纳入本次普查范围。
(一)
水产养殖面积(指水产养殖水域面积)20亩以上的主体须单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