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9〕4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
成人员并设立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作相应调整,并设立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胡铭超 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主任: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张华声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杨仕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杜 锐 副县长
陈立国 副县长
文 林 副县长
邓兰英 副县长
何 涛 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陈 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武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其柱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钱春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王 平 县应急局局长
陶 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志平 县经科局局长
陈 实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廖福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