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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5-14 08:3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d9a3a6159a914b76b051c33c8abbf75e","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3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市监函〔2021〕52号","附件":[]}

 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县局相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严厉整治乱收费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各项价费政策落地落实,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巩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成果,在全县范围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党中央明确要求,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保持对经济恢复的支持力度,完善减税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活力。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减轻企业负担是重要政策方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增加市场主体活力的有力举措。要牢牢树立涉企收费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二、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涉企收费治理

(一)中介机构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求,重点对本级具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开展检查,联合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调研摸底,重点规范本级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

(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主动与本级民政部门对接,摸清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底数,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重点对本级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进行抽查,严厉查处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以及将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

(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重点查出交通、物流等领域不执

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着力查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商业银行收费。继续围绕《中国银保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要求,对部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检查抽查。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规定的对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制定工作举措,通过12315、12345等热线渠道广泛搜集上述领域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认真研判,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检查重点,集中精干力量开展抽查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寓服务于监管,向企业宣讲涉企收费政策,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要着力推动收费主体强化合规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行业主动自查自纠、退费整改。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涉企收费政策随时会商、精准把握。要推进部门间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

县局将适时对各监管所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市场监管所于每月20日前报送《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附件1)和简要工作进展情况;在5月31日前报送阶段性报告,11月5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要有治理成效、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政策建议,同时附2个

典型案例。(联系人:秦钰 ;联系电话:7821576)

 

附件:1.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

统计表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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