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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2021-3-24 10:1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摘要: {"原始ID":"d3eee236fb8b41fa86342de0b08e055e","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6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农发〔2021〕16号","附件":[]}

 

 

 

 

 

附件2

计分规则

 

以股室为单位,按照“基础分+加扣分”规则,采取100分制量化计分,并按10%折算计入年度目标考核总分。

一、计分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31日。

基础得分。基础分值100分。符合报送要求、质量较高的,计入任务完成量。完成任务的,计10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加分规则

(一)完成基础任务后,每报送一条符合报送要求、质量较高的信息,按动态类信息0.5/条、综合类2/条、学习强国4/条、调研信息4/条加分。

(二)信息被市《情况摘报》《政务信息》等刊载的,分别按8/条、4/条加分。学习强国信息被采用的,分别按8/条加分;调研信息被采用的,分别按15/条、10/条加分。被省级及以上采用的,按一事一议原则加分。

(三)同一条信息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四)信息采用后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等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按4/条、2/条、1/条另行加分

(五)业务股室提供的信息如修改不超过50%的,办公室按50%加分;如修改超过50%的,业务股室按50%计分。

)加分累计不超过30分。

各镇畜牧兽医站参照执行。

四、扣分规则

(一)局办公室不定期向股室约稿,未完成或未按时限报送约稿信息的,扣20分/次。

(二)报送或约稿信息格式不规范、要素不完整、内容粗制滥造、照搬照抄文件材料或媒体信息等粗制滥造、质量不高的,扣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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