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县局相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除隐患、防风险、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统一安排,以及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药化股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要按照上级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工作行动部署,做好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突出,指导督促药品监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各市场监管所要在辖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各项清单,全覆盖指导督促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一)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突出排查4个方面: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等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安全防护情况;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运行情况及定期检验情况;
3.原料药合成车间、中药饮片生产车间的作业安全防护情况;
4.企业通风、照明、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
(二)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突出排查2个方面:
1.密闭车间和库房的消防安全情况;
2.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环氧乙烷、压力蒸汽等易燃易爆气体,在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防护情况;
(三)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突出排查4个方面:
1.对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物料验收、储存和领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对易产生粉尘、不易清洁等工序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按照标签标识要求存储、运输化妆品情况;
4.气雾剂、喷雾剂等类型化妆品存储、销售的安全防护情况等。
三、加强协同,确保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取得实效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组织力量落实指导督促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相关职责,既坚决守好药品安全底线,又协同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一)要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和消防、应急、生态环保等部门协作,对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及时通报辖区党委政府,协同行业部门进行分类处置,并将有关情况报县市场监管局。
(二)要全面掌握本辖区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及时汇总梳理。各市场监管所形成书面总结,于7月20日前报县市场监管局药化股。
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各市场监管所指导督促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代双全
联系电话:7826866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