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月1日,已正式进入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发生极端天气事件风险较高,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极易因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21〕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园区、街道,下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涝、雷电、飓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上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措施上迅速达到临战要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特点,结合市安办每日发布的《每日事故快报》提出的有关要求(县安办每日将《每日事故快报》转发至大英县应急管理工作QQ群),强化风险研判,开展有效管控,严防漏管失控。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汛期大检查重点内容
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整治汛期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汛期大检查。
(一)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属地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汛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研究部署情况、各项计划措施落实情况等。对汛期安全涉及到的各项工作和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环节、岗位、人员。
(二)汛前准备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应急装备物资队伍配备、系统性应急演练、汛前安全检查等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和区域全面、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情况,相关部门间预报、预防、接警、处置等环节落实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工作情况等。
(三)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经营的监控;要对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较大危险作业严格作业许可管理、强化过程管控、明确专人指挥监护情况;生产、储存装置的防雷、防静电工作情况;化学品储罐、仓库等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安全情况;沿江沿河等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情况。对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车辆车况;运输和接、发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开展检查。
2.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企业,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情况,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3.建筑施工安全防范。重点检查在建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塔基基础、龙门架基础的安全情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外脚手架的安全排查,特别是桥梁、河边工地等受到洪水冲刷的支撑系统和脚手架的检查和整改加固情况;基础开挖、基坑支护,特别是高边坡、高切坡和深基坑的周边土体的观测检查情况;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建筑设施的检查和加固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的检查情况;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应对情况等。
4.用电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电力企业、施工项目等事故高发单位用电管理情况;三级漏电保护装置配备和检查维修情况;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管理情况;用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
5.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路段、危险水域、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和监控情况;路面管控情况;桥梁、涵洞、边坡的监测巡查和险情处置情况;易发生积水、崩塌、滑坡的挡墙、护坡、隧道口、桥梁、涵洞、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巡守情况。
6.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人员密集的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利用地下空间经营的商贸企业营业场所的防汛设施、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关键设施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防水淹措施落实情况等。
7.其他各行业领域,要根据实际和风险研判及《每日事故快报》,做好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汛期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2020年我县“7.31”、“8.16”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经验,抓紧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相关事故的能力,增强自保、互保的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交运、海事等部门要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雨情汛情灾情的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电视、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属地、部门、企业和作业人员,提前落实应对防范措施。
(三)强化人员避险转移。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汛期转移避险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坚决落实“三个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刚性要求,一旦发生险情迅速按照应急预案有序组织撤离,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应安必安”。督促企业在接到有关属地和部门发布的蓝色及以上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撤离危险区域、低洼地段或露天作业的人员,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务必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制度。按照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求,规范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企业或单位要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的要求,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持续做好事故处置等后续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要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提前部署、充分准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县安办将联合县委绩效办适时组成督导组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汛期安全检查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7月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办。(联系人:刘其平,联系电话:7967116)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