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局机关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现就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监管重点,制定检查计划。
按照《2021年全县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要求,根据近年来辖区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结合2020年化妆品风险分析报告,科学制定本辖区年度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一是划分监管重点,以特殊化妆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妇婴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主流商区、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和网络经营等为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持续加强监管。二是确定监管对象,落实监管责任,年度完成检查的主体数占比不低于全省平均占比。三是督促其他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确保化妆品质量合规,来源可查。
二、强化稽检联动,严处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监督检查突出“三个结合”,即:备案后产品检查与执法办案相结合、监督抽样与执法办案相结合、飞行检查与执法办案相结合。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非法添加、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和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研究落实“处罚到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三、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实效。
立足新的监管形势和监管机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标对表落实各项监管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日常隐患排查和专项风险管控,查处一批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大要案件,确保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上报化妆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15日、12月5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全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如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代双全,联系电话: 191****5678。
附件: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情况统计表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出动
人员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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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主体
(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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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产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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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
期整改
(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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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业(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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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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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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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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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
法所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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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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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化妆
品数量
(盒/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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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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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