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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英县2021年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1-4-22 08:4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bf75073e83c1466bb1b5dadf4bacf21f","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市监函〔2021〕41号","附件":[]}

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局机关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大英县2021年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大英县2021年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加强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监管,根据中、省、市关于继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药品网络销售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和我县实际情况,针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督促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持续合规经营,引导我县药品网络销售市场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

1.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质的单位或资质超出有效期非法从事药品网络采购、销售活动;

2.未取得或超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从事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活动。

(二)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问题

1.销售假药、劣药,销售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2.非法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

3.未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可待因、曲马多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4.非法销售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

5.违法发布含兴奋剂类药品信息和销售此类药品;

6.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

7.未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无处方或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而销售处方药;

8.药品配送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药化股要严格落实《方案》部署工作,并将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任务与年度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在监督检查中开展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督检查的效果,切实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广泛动员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三方平台,按照有关法律要求,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10月)。各级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药化股依据工作职责、对照整治重点,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日常监管以及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通过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网络监测等多渠道收集相关线索,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责令整改、约谈告诫、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处理。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1年10月-12月)。各地收集、梳理、汇总整治情况,认真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局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药化股,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根据各级职责分工及时移送;要紧密结合风险分级管理,充分发挥规范企业的示范作用,引导行业自律,要重点盯牢高风险企业或第三方平台,持续加大检查频次力度,防范安全风险;要在认真总结去年整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创新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方式方法,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强部门协作。执法中队要牵头继续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要及时沟通、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涉及网站处置的,要及时与通信管理部门联络。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案件查办。各所管理的辖区要针对监测线索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调查处理。对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移交的线索,要在60日内反馈处置进度及结果。对重点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优势力量,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对“线上”虚假信息,要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企业,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五)做好舆论引导。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药化股要及时收集处置网络舆情信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网络药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警示教育公众。要结合各种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和各类媒介开展网络销售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为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见附件1)请于每月5日前报送县局药化股,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及汇总表格(见附件2)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县局药化股,总结材料应包含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联系人:代双全,联系电话: 191****5678。

 

附件: 1.2021 年*月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

2.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1            

2021年*月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时间:

出动检查

人数

进行药品网络

销售企业数量

整治检查开展情况

行政执法情况

 

批发企业

(家)

零售连锁总部(家)

零售门店(家)

接收和收集线索数量(条)

检查第三方平台(个)

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家)

约谈企业数量(家)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家)

公开曝光企业数量(家)

屏蔽或关闭网站数量(家)

立案调查案件数量(件)

行政罚款(万元)

移送(件)

公安

其他

批发企业

零售连锁总部

零售门店

其他

 

 

 

 

 

 

 

 

 

 

 

 

 

 

 

 

 

 

 

 

 

 

特色亮点

 

存在问题

 

 

意见建议

 

备注

 

附件2

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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