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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宾馆旅店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1-12-20 11:1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b5adef007ca4443fa791d6b30a527b83","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各宾馆旅店业经营者: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相关考试期间,城区的部分宾馆旅店住宿价格有突击涨价、变相涨价、未明码标价等情况,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各宾馆旅店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各相关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四、实施价格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

五、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结算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罚。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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