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抓好党村务务公开,各村要严格遵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重点项目建设随时公开,每季度一次集中公示公开,坚决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按时公开行为。下步全镇将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村一级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又特别是“脱贫攻坚”、“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评价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常抓不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又要打造声势,集中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张乐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抓好指导督查工作。各村支部书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齐抓共管、合力共为。
2.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各村、镇直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收集、梳理走访过程中或其他渠道收集到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整改期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3.开展专项督导。镇纪委将组织人员对各村、镇直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不足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并适时将督导情况全镇通报。
4.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将对各村、镇直各部门落实社会评价工作有关要求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并将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行动迟缓、宣传不到位、对合理诉求解决不及时,影响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附件1.回马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回马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导小组
3.2016、2017年自评受访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台账
大英县回马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1
回马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导小组
组 长:张 乐 镇党委书记、大调解中心主任
副组长:陈 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华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成 员:邓红琼 镇党委副书记
李 波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范才民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武装部长
李 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永勇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
代 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由同志为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
附件2
回马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