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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2年贯彻落实〈遂宁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推进计划》的通知

2021-9-3 10:2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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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1-2022年贯彻落实〈遂宁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3日        

 

 

 

2021-2022年贯彻落实《遂宁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推进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遂宁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遂委办〔2020〕70号),明确2021-2022年的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安排,推动实现2022年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大行政司法保护力度

(一)强化监管,及时将发现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囤积、恶意注册等行为线索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实施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办法,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探索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化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高适用法定赔偿、从重处罚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阻遏窃取或者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政执法行动,加强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知识产权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商务经合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并持续推进)

(六)积极开展公安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维护网上交易秩序和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仿冒混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广“治源头溯登记、治违法溯经营、治代理溯合同”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十)严格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双告知”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严格规范企业贯标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二)发布年度专利、商标、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等种类以及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前)

(十三)加强中医药领域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持续开展地理标志申请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做好各类展会、赛事活动等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十六)全面深化大蓬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

(十七)加大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培育力度,研究调解、公证工作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业务类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十九)编制发布重点领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前)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供给

(二十)依托并参与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一)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二)加强“12315”知识产权投诉举报、“12318”文化举报热线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三)加强信息技术手段运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四)把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鼓励引导各级各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队伍和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五)依托省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库,推动我县企业海外维权援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六)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群的知识产权培训。(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资金供给。(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实施

(二十八)继续办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眼:持续推进)    

(二十九)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责任单位: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十)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发挥好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基地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十一)配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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