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发〔2021〕30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镇畜牧兽医站,机关相关股室: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根据《遂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遂疫控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21年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意识,明确责任
近年来,动物及其产品跨区域调运频繁,省内外部分地区布病及其他人畜共患病发生率持续上升,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各站、相关股室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认识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防控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工作目标,加大“监、检、免、杀、消、宣”综合防控力度,积极开展防控技术培训,着力提高兽医工作组织管理及服务水平,切实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做实做好。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扎实做好布病防治工作
1.强化动物卫生监管。各站、相关股室要清醒认识布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强化种用、乳用动物申报审批制度;加强调运、落地监管,严防私自变卖、调动、宰杀染疫动物和染疫产品,严厉打击违规调运行为,严格限制活畜从布病高风险地区调入我县。
2.加大监测力度。各站要对存栏羊、牛全部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要落实监测净化工作,定期对种用牛、奶牛、奶山羊、种用羊等进行全覆盖监测,其它牛、羊等动物按规定实行随机抽样监测。各站要配合做好布病、结核病及其它动物布病的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阳性动物的场群进行逐头检测,对监测出的阳性动物组织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阳性场的定期检测、隔离饲养,直至全群监测为阴性后才可解除隔离措施。
3.强化饲养管理。引导养殖户科学规范养殖,全面实施圈养,健全防疫、消毒设施设备,避免人畜混居,严禁闲杂人员、贩运户及车辆随意进入场区,落实调运申报、落地隔离制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提高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狂犬病防控工作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工作要求,各站要积极协调辖区政府,加强狂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动物防疫第三方承接机构做好犬只免疫工作,推进全县狂犬病免疫工作。
1.逐村逐户开展犬只摸底建档工作,准确掌握辖区犬只饲养及免疫情况。
2.严格按照免疫操作程序抓好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犬只免疫密度农村不低于90%,城区不低于95%,免疫犬只免疫标识牌佩戴率达100%,犬只免疫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各项记录记载规范、完整。
3.加强狂犬病监测工作。在狂犬病免疫的基础上,加强免疫抗体、病原监测工作,对监测到的阳性犬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各站要切实做好存栏牛羊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以规模养殖、屠宰、运输和经营等环节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辖区内布病、结核病和狂犬病的发病情况。对接到和发现布病、结核、狂犬病等疑似症状情况要立即进行核查,及时报告、限制移动、规范处置。
(二)加强人员防护
各站要加强对养殖业主、兽医从业人员、畜产品生产加工、畜禽贩运户等高危人群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在狂防免疫过程中,防疫人员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最大程度避免犬伤人事件发生。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