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函〔2021〕91号
大英县水利局
关于补充斗笠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函
玉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斗笠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修建栈道情况说明的函》(大玉府函〔2021〕35号)己收悉。我局组织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7日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该项目拟在四五水库淹没区新建长286米,宽1.5米木质栈道及水下混凝土桩基础等,属于涉河涉水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你单位应完善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批手续,报我局组织审查,待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特此复函
大英县水利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