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1〕29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激励措施》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现将《促进返乡下乡创业激励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
促进返乡下乡创业激励措施
为全面贯彻《大英县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特制定本措施。
一、政策倾斜。对在我县范围内开展种养殖业的优秀农民工返乡下乡领办(创办)的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将优先推荐评选为县级、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公司。在现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大委办〔2020〕46号文件要求,成功评选为省级家庭农场的奖励16000元、市级家庭农场的奖励8000元、县级家庭农场的奖励3000元。
二、培训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将优先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范围,包括青年农场主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三、优先推荐。对从事种养殖业的农民工所生产出的优质农产品,将优先被推荐到省农博会、西博会等宣传销售平台上展示展销,并优先推荐使用“遂宁鲜”区域共用品牌。
四、资金支持。对在我县现代农业园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工返乡下乡创办的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将优先考虑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设施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