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成立大英县司法局“以案促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10-22 16:0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司法局

摘要: {"原始ID":"91243633af644d95851ff755b23ead0b","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司法党组发〔2021〕57号","附件":[]}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局“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大英县司法局“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邢文俊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代  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雪梅  副局长

张建华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肖  瑶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股长

邓  淋  政治处副主任

李  杰  法治督察调研股股长

徐红玉  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胡  建  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查小兵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

袁光绘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姚  华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李蕙君  装备财务保障股股长

杨  帆  盐井司法所所长

何  勇  隆盛司法所所长

肖文英  河边司法所所长

唐晏林  卓筒井司法所所长

胡德勇  象山司法所所长

覃  蕊  蓬莱司法所副所长

刘苏逸  玉峰司法所副所长

刘  素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蒋春艳  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陈晓丽  县公证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邓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接替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10月21日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