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局“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大英县司法局“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邢文俊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代 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雪梅 副局长
张建华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肖 瑶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股长
邓 淋 政治处副主任
李 杰 法治督察调研股股长
徐红玉 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胡 建 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查小兵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
袁光绘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姚 华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李蕙君 装备财务保障股股长
杨 帆 盐井司法所所长
何 勇 隆盛司法所所长
肖文英 河边司法所所长
唐晏林 卓筒井司法所所长
胡德勇 象山司法所所长
覃 蕊 蓬莱司法所副所长
刘苏逸 玉峰司法所副所长
刘 素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蒋春艳 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陈晓丽 县公证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邓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接替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