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4-13 09:0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8fe63d5bdd294c54b5c20193d127e646","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市监函〔2021〕33号","附件":[]}

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县局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广告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我县广告行业良好的经营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广告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净化城市人居环境,美化城市空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内容

(一)重点整治利用场所、空间、LED等发布的违法广告。重点整治以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灯箱、霓虹灯等为载体的广告;利用交通工具、张贴、悬挂的广告;在重要路段、农村墙体、楼宇内外,以及车站候车室内外设置的广告;在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乡村超市、庙会等场所发布的广告;以其他载体和形式发布的广告。(牵头股室:交易监管股,责任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重点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整治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及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的违法广告;整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广告;整治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金融投资、招商、房地产等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群众投诉举报中反映强烈的违法广告。(牵头股室:交易监管股,责任股室:执法大队、食品股、药械化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重点整治广告经营者主体资格、制度建立、收费公示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行业规定,依法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主体资格,审查员资格进行检查;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在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对广告经营者在广告制作中是否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与广告主签订广告制作、发布书面合同进行检查;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否依法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其它违法行为。(牵头股室:交易监管股,责任股室:执法大队、消费维权和价格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重点整治涉及疫情防控防护用品和野生动物有关的互联网违法广告。整治涉及出售、购买、利用、转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内容的广告;整治含有宣传预防、治疗、治愈新型冠状病毒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其他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炒作的虚假违法广告。(牵头股室:交易监管股,责任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重点整治保险、通信、旅游、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的违法广告。加强对保险行业、通信行业、旅游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发布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以任何形式发布的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规范保险、通信、旅游、教育培训等行业广告发布行为。(牵头股室:交易监管股,责任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重点整治借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开展商业营销违法广告。坚决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加大对妨害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低俗、庸俗、媚俗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对于涉及广大人民群众重大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顶格处罚的顶格处罚,该吊销执照的吊销执照,该移交司法的移交司法,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绝不姑息,以形成强烈震慑,切实维护广告经营正确的政治导向,加强对广告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对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警告和纠正。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牵头股室:交易监管股,责任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方法步骤

 2021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推进。

(一)宣传动员。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广告法律法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广告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二)集中整治。集中力量开展违法广告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底数。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广告,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县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广告专项治理情况,对各基层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对专项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导向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识广告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健康的思想导向、高尚的道德导向和丰富的文化导向,推动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舆情预警及研判力度,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强化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突出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春雷行动2021”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严肃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信息报送及时。2021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逐级及时向上级报告。各市场监管所于每月底前,将月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检查资料,书面报交易监管股。联系人:甘学成,电话:7829258。

 

 附件:1.广告经营主体信息登记表

       2.广告专项整治经营主体检查情况表

       3.广告专项整治案件台账

 

 

    


附件1

广告经营主体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时间: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1234下一页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