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执法局“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经局务会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日
县综合执法局“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县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和市委“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树牢“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加强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县贡献城管力量。
二、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系统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整治思想政治方面、纪律作风方面、规范执法方面、重推工作落实方面、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制定措施、聚力抓实整改。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实现群众满意提档升级。
三、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动政风行风专项工作,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特成立专项 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蒋 明 张 君
副组长:黄春生 刘 静 杨军全 陈才双
成 员:文杰林 胡发军 郭红梅 张炳武
姚昌洲 李云霄 何德明 杨 干
张文华 陈 兵 李扬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督监查股,负责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由胡发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夏明凤同志协助做好资料的收集上报相关工作。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城管执法方面。重点整治执法不文明,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不按章办事,工作随性,“讲人情”、“讲关系”,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现象;执法人员着装不整、态度恶劣、相互推诿,上班时间不在岗、办事找不到人的情况;个别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给办,存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以权谋私行为等问题。
(二)思想政治方面。重点整治“四个意识”不强,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深入不严格;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存在独断专行行为;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坚持原则不够,对职工管理不够严格;个别人员进取意识不强,敬业精神缺失,一些人不能正确对待改革,只要组织照顾,目无组织纪律,不讲组织规矩等问题。
(三)纪律作风方面。重点整治队伍组织纪律松弛,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无关迟到、早退、旷工,不履行报告、请假、外出备案登记制度;“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公仆意识不强,缺乏为民服务“主人翁”精神,存在“官本位”思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有所抬头;个别人员存在不愿担当、不主动作为的“等靠观望”思想,缺乏拼劲和锐气,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四)重推工作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在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过程中,落实省市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和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时,工作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工作标准不高,责任心不够,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特别是在开展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违法建设治理、“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等专项活动以及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组织不得力、工作不主动、推动不迅速、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五)政务公开方面。重点整治“政务公开方面做得不够好,落后于自媒体,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报道后才能跟踪解决”,回应群众诉求和舆情应对不及时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专题学习动员(2019年6月)。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同时积极与市执法局对接,及时报送活动安排、启动情况,以及推进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行业典型和特色亮点工作等。
(二)查找整改问题(2019年7月-10月)。各股室,大队、数管中心针对整治内容,精心对照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及措施办法,推进问题整改,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政风行风专项整改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高(2019年11月)。要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动员部署、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意见建议、原因分析、措施制定、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政风行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督查问责。各股室,大队、数管中心作为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责任部门,务必认真谋划安排,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局监督监查股严格履行日常监督责任,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和专项整治的有效手段,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媒体传播平台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报道和城管工作动态,高效快捷地向社会公众发布传递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结合城管服务热线(12319),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四)加强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要不回避、不隐藏、不遮丑,对在专项整治中走过场、搞应付的,以及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或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被点名不满意的股室,大队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坚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