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1〕20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同意成立“大英县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的
批 复
大英县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筹备组: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大英县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大英县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该联盟为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的主要业务范围:
(一)宣传国家农业法律、法规,组织会员学习政策法规、科学技术知识;
(二)举办涉农学术交流活动,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发展理念和典型经验、做法,促进对内对外交流、沟通与协作;
(三)开展涉农政策咨询、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法律维权、品牌推广、产销对接及资金融通等服务。
请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大英县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成立后,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复。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