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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人员达到医疗救助标准未来进行医疗救助的通知

2019-11-1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医保局

摘要: {"原始ID":"7e4a0bea46f742e2aa99be1ea96d4b1d","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发布者":"大英县医保局","附件":[]}

蓬莱镇、隆盛镇、河边镇、金元镇人民政府:
    经核实金保系统,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10日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胡凡、邹茂春、刘磊、张健福、吴秀元、庞小波6人,已达到医疗救助标准。请相关镇通知以上6位贫困人员到各镇社事办(街道办事处)办理医疗救助。需提供的资料为:大英县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申请、2019年所有门诊和住院费用结算票据、2019年所有门诊和住院费用审报清单、出院证明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附件:1. 2019年度贫困人员医疗救助未报销名单
                                            大英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2019年度贫困人员医疗救助未报销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1 胡凡 510921********6295 隆盛镇五家桥村8社
2 邹茂春 510921********7427 蓬莱镇双池村5社
3 刘磊 510923********5813 河边镇大屋沟村6社
4 张健福 510923********1311 蓬莱镇凉水井村1社
5 吴秀元 510921********8804 金元镇峦苍柏村3社
6 庞小波 510924********8383 蓬莱镇金堂村11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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