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增强新进司法行政干警综合素质,提高新进司法行政干警工作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推行业务导师制,为3年以内新进的司法行政干警配备1名业务导师,开展“以老带新,以强扶弱”的“传、帮、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业务导师制,开展“传、帮、带”活动,在实践工作中,让经验丰富的干警对新进干警进行具体指导与帮助,以提高新进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在指导过程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二、工作要求
(一)在业务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好本职工作;
(二)培养期间作为导师的助手,服从导师的指导和安排;
(三)在工作上、生活上遇到问题可随时请教业务导师;
(四)定期总结工作体会,主动改进薄弱环节;
(五)业务指导时间原则上为两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业务导师与新进干警“传、帮、带”对应关系
刘雪梅同志担任蒲瑶同志业务导师;
胡建同志担任胡波同志业务导师;
邓淋同志担任何富建同志业务导师;
查小兵同志担任徐红玉同志业务导师;
刘翠翠同志担任姚华同志业务导师;
陈绍蓉同志担任覃蕊同志业务导师;
胡德勇同志担任刘苏逸同志业务导师;
唐波涛同志担任邓鹏同志业务导师;
何志军同志担任陈绍平同志业务导师;
张玲同志担任陈晓丽同志业务导师;
刘素同志担任王芹同志业务导师;
本通知印发之后,新进干警由局党组适时研究确定业务导师,确保业务导师制充分运行、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