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党工委书记,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成员:各股室负责人,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提交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人员
三、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是指廉政建设要求执行情况。
五、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方法
(一)考核分为半年测评和全年考评,实行首长负责制,一级考一级,对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
(二)半年测评
1.由被考核人根据《量化考核测评表》所列的项目自测打分,然后由股室负责人对下属打分及作出书面评语;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的负责人打分并作出书面评语; 经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后,将测评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2.量化测评的基本分值为100分,“德”“能”“勤”“廉”各占15分,“绩”占40分,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酌情打分。平时考核所得分值占70%,民主测评分值占20%,分管领导所打分值占5%,主要领导所打分值占5%。
3.测评分值不满60分者,视作不称职,由主要领导进行警告谈话;
(三)全年考核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2.在听取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根据对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和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园区考核小组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党工委书记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名认可,公务员报组织部,事业人员报人社局存档。
七、考核运用
1.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按《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年度考核结束后,按照程序报县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并按照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