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禁办〔2021〕24号
大英县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天然水域禁捕风险隐患排查
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各镇、盐井街道,县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县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各种潜在的矛盾隐患和信访风险开始逐渐显现,特别是关于“其他渔民”问题处理等比较敏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信访局有关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和韩正副总理、胡春华副总理有关批示要求,按照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及市、县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天然水域禁捕退捕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天然水域禁捕工作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牵涉群众多,面临情况复杂,利益影响直接,处理不当容易产生社会问题。根据近期我省信访和督查巡查反映情况,一些地方在“渔民”身份认定问题处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实、不细、不规范、不到位等情况。各镇(街道)禁捕工作专班要及时向县级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相关情况,提请研究部署对策措施。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及落实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切实做到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应对有效。
二、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的工作机制
各镇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推动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工作落地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信访风险隐患处置机制。各镇(街道)应及时建立天然水域禁捕退捕信访风险隐患通报机制,及时通报风险隐患情况,研究部署对策措施。镇专班要在通报会商机制、电话信访和调度核查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全面掌握禁捕退捕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时销号。要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并有专人负责记录和办理。要根据信访举报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和政府对涉访人员和相关问题逐一核查核实情况,及时协调落实政策,有效化解矛盾问题。
县禁捕办电话:0825-7820512
(二)全面梳理排查禁捕风险隐患。根据各个渠道掌握的线索逐一核查,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处置。全面梳理本辖区涉及禁捕退捕各个方面的风险点,制定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措施,经专班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镇(街道)级专班要将排查评估的风险点和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措施汇总。
(三)着力提升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各镇(街道)要定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建立镇、村领导干部包村联户制度,实现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全面覆盖,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信访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其他渔民”信访渠道,解决好“其他渔民”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的排查、评估和研判,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范追责问责。县、镇(街道)专班要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和风险评估、未落实风险防范处置措施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特别是发生了“其他渔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各镇(街道)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禁捕退捕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讲好故事,营造基层理解、群众支持、社会认同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从源头降低禁捕退捕工作的风险隐患
各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狠抓落地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其他渔民”就业帮扶力度。各地要通过产业发展、创业支持、就业培训等方式,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其他渔民”就业帮扶全覆盖。
(二)进一步消除禁捕执法监管风险隐患。继续深化打击非法捕捞和打击市场销售两个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区域、对象和环节,彻底斩断非法捕捞、加工、销售渔获物的地下产业链。建立健全水产品交易销售索票索证制度,对上市交易水产品实行合法性溯源。要进一步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和生态环境执法有机衔接作用,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和公正文明执法。逐步建立我县天然水域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压紧压实执法监管责任和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按照“三无”船舶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要求,全面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切实降低非法捕捞风险隐患,确保天然水域“四无四清”,维护禁捕退捕管理良好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配套资金落实保障力度。统筹安排2022年天然水域禁捕执法监管、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切实保障禁捕退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大英县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