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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物品购置管理制度

2018-4-1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文旅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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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园区所有办公物品均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2.日常办公用品(包括纸、笔、文件夹、纸杯、毛巾、茶叶等)由办公室适量储备并实行按需领取。

3.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由使用的股室(为领导添置的办公用品,办公室为承办股室)书面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结果按照县财评中心要求统一购置,物品使用人在办公室签字领用。

4.公有财物不得挪作私有。各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公有财物管理责任人,办公室后勤人员为领导的公有财物管理员。每年年末,由办公室负责对本机关的固定资产类公有财物分股室进行清理、核对、登记,丢失或人为损坏公物者要负责赔偿。对因正常使用损坏的设备另行登记,由办公室提出资产报损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财产、物资报损手续,由办公室对废旧设备进行变卖。职工调离本机关,应将所有保管和使用的公有财物如数移交,并办清交接手续。

5.办公设施的维修、维护,由机关干部职工向办公室提出,统一安排,相应股室人员在维修、维护清单上签字。

6.报销单据由办公室签署经办人后,附上购买、领取或维修、维护清单,分管办公室领导据此核实,主要领导据此审批。

7.公用物品购买点、办公设施维修点,原则上单一、固定。购买点、维修维护点的确定和变更由办公室在每年一月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多套方案,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8.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办公用品,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9.园区纪工委每半年对园区办公室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进行核对,如采购点同等质量的办公用品价格高于本地其他商店,则要求办公室另外确定质优价廉的商店作为本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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