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函〔2021〕25号
大英县水利局
关于报送2021年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
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责任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及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关于印发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职责及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和《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关于报送2021年水库安全管理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川农水〔2021〕14号)要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座水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水库技术责任人和水库巡查值守责任人。
请各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汇总辖区内《大英县2021年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落实情况表》,于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县水利局402室。省、市将于4月底前分别对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责任人进行登报公示,并在汛期开展抽查,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实填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责任人公示后,原则上不要变动,若确需变动要逐级上报,并及时更换现场责任人公示牌。
大英县水利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