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体函〔2021〕179号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全县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全县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大英县“送教上门”学校工作职责
2.大英县“送教上门”教师工作职责
3.大英县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
4.大英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名册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10月27日
大英县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及四川省《关于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户籍在大英县且在我县残联部门登记的,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多重残疾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原则。遵循家庭自愿的原则,定期开展、量身定制送教内容。
(三)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地学校为主体,以送教上门教育为主,远程教育和家庭教育为辅的家校 融合的特教活动。
三、实施办法及流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有送教上门学生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骨干教师等组成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合理安排教师,保证“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时间和质量。
(二)组织管理
1.“送教上门”实行“属地管理、任务到校”的管理办法。每学年9月初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要据县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名单,逐一核查招生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就读情况,建好送教上门学生台账,6—12岁由小学送教,13—15岁由初中送教。按学校制定的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切实开展好送教上门活动。
2.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和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指导“送教上门”业务工作,指导教师对送教学生发展水平的评估鉴定,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教师专业培训,以及“送教上门”工作组织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的检查和评估。为家长、教师、学生提供特殊教育咨询工作。
3.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教研制度。安排专职或兼职教研员,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为普通教育学校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的引领和示范。
4.“送教上门”对象受教育年限。送教时间一般为9年,残疾学生年满15周岁,但未接受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可延长至18周岁。
(三)服务流程
1. 精准排查汇总。每年7-8月,根据县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核实就读情况,建立年度残疾儿童就读信息数据库。
2. 科学评估安置。9月对新入学籍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就读的,确定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组织开展送教服务。
3. 精心组织送教。严格实施“一生一案”,为每一个学生制定合适的教育方案,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伴随受教育全程的档案。
(四)送教办法
1. 送教内容。主要包括残疾学生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等。具体指学科类知识教育、康复服务、艺体教育、技能培训、爱心扶助等。
2. 师资配备。每次送教配备2名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康复人员1名。
3. 送教形式。采取“二对一” 形式进行送教,即每次送教由2名教师对1名残疾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4. 送教次数。各校对每位服务对象实施“送教上门”的时间视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而定,原则上每两周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累计一学期不少于26次,52课时。
四、保障措施
(一)学籍管理
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必须保证人人有学籍,在学籍系统中能准确找到学生的就读信息。
(二)经费保障
送教上门残疾儿童少年的生均公用经费,按特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用于送教上门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以及送教上门服务人员的交通费等补贴。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标准和项目,给予专项补贴。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支付与送教上门无关的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意义
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满足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伟大的民生工程,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要大力做好宣传动员,争取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开展好“送教上门”工作。
(二)健全保障,有序推进工作
“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作,各校要整体规划,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县教育体育局将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核心,普通学校参与的“送教上门”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县教育体育局将定期检查“送教上门”开展情况,调查送教家庭满意率,结果将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的整体考核,定期表彰和奖励在送教上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益
1.对于承担“送教上门”教育教学任务,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教师,其送教的课时数应适当计入工作量,有条件的学校应提高“送教上门”的折算课时。
2.送教教师应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送教对象的残疾类别及其身心发展现状,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选择适合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
3.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要和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督导调研,对学校送教教师的专业知识进行指导,切实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成效,提高所在学校“送教上门”队伍的专业服务品质。
根据国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及四川省《关于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户籍在大英县且在我县残联部门登记的,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多重残疾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原则。遵循家庭自愿的原则,定期开展、量身定制送教内容。
(三)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地学校为主体,以送教上门教育为主,远程教育和家庭教育为辅的家校 融合的特教活动。
三、实施办法及流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有送教上门学生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骨干教师等组成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合理安排教师,保证“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时间和质量。
(二)组织管理
1.“送教上门”实行“属地管理、任务到校”的管理办法。每学年9月初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要据县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名单,逐一核查招生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就读情况,建好送教上门学生台账,6—12岁由小学送教,13—15岁由初中送教。按学校制定的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切实开展好送教上门活动。
2.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和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指导“送教上门”业务工作,指导教师对送教学生发展水平的评估鉴定,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教师专业培训,以及“送教上门”工作组织管理及教育教学常规的检查和评估。为家长、教师、学生提供特殊教育咨询工作。
3.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教研制度。安排专职或兼职教研员,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为普通教育学校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的引领和示范。
4.“送教上门”对象受教育年限。送教时间一般为9年,残疾学生年满15周岁,但未接受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可延长至18周岁。
(三)服务流程
1. 精准排查汇总。每年7-8月,根据县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核实就读情况,建立年度残疾儿童就读信息数据库。
2. 科学评估安置。9月对新入学籍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就读的,确定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组织开展送教服务。
3. 精心组织送教。严格实施“一生一案”,为每一个学生制定合适的教育方案,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伴随受教育全程的档案。
(四)送教办法
1. 送教内容。主要包括残疾学生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等。具体指学科类知识教育、康复服务、艺体教育、技能培训、爱心扶助等。
2. 师资配备。每次送教配备2名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康复人员1名。
3. 送教形式。采取“二对一” 形式进行送教,即每次送教由2名教师对1名残疾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4. 送教次数。各校对每位服务对象实施“送教上门”的时间视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而定,原则上每两周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累计一学期不少于26次,52课时。
四、保障措施
(一)学籍管理
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必须保证人人有学籍,在学籍系统中能准确找到学生的就读信息。
(二)经费保障
送教上门残疾儿童少年的生均公用经费,按特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用于送教上门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以及送教上门服务人员的交通费等补贴。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标准和项目,给予专项补贴。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支付与送教上门无关的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意义
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满足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伟大的民生工程,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要大力做好宣传动员,争取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开展好“送教上门”工作。
(二)健全保障,有序推进工作
“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作,各校要整体规划,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县教育体育局将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核心,普通学校参与的“送教上门”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县教育体育局将定期检查“送教上门”开展情况,调查送教家庭满意率,结果将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的整体考核,定期表彰和奖励在送教上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益
1.对于承担“送教上门”教育教学任务,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教师,其送教的课时数应适当计入工作量,有条件的学校应提高“送教上门”的折算课时。
2.送教教师应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送教对象的残疾类别及其身心发展现状,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选择适合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
3.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要和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督导调研,对学校送教教师的专业知识进行指导,切实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成效,提高所在学校“送教上门”队伍的专业服务品质。
附件1
大英县“送教上门”学校工作职责
一、落实国家以及省市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校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之中。积极统整各方力量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校特殊教育领导小组,在兼顾随班就读工作的同时,负责学校“送教上门”的师资选拔,确保教师的送教时间和其他相应工作的完成;对表现好的送教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时适当倾斜。
三、与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局一起协助送教教师对送教对象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督促责任教师按计划对送教对象进行送教服务。
四、协助送教教师对有康复需要且家长有要求的送教对象到就近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进行适当的康复训练。
五、为教师送教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定期对送教教师的进行考核,确保送教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六、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电子学籍,保证所有残疾儿童少年人人有学籍,保证所有残疾儿童少年能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准确查到就读信息。负责建立送教对象相关的档案(含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附件2
大英县“送教上门”学校工作职责
一、落实国家以及省市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校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之中。积极统整各方力量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校特殊教育领导小组,在兼顾随班就读工作的同时,负责学校“送教上门”的师资选拔,确保教师的送教时间和其他相应工作的完成;对表现好的送教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时适当倾斜。
三、与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局一起协助送教教师对送教对象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督促责任教师按计划对送教对象进行送教服务。
四、协助送教教师对有康复需要且家长有要求的送教对象到就近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进行适当的康复训练。
五、为教师送教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定期对送教教师的进行考核,确保送教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六、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电子学籍,保证所有残疾儿童少年人人有学籍,保证所有残疾儿童少年能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准确查到就读信息。负责建立送教对象相关的档案(含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附件2
大英县“送教上门”教师工作职责
一、开展送教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送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利用学校和社会的物质、人力资源,提供适合送教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对送教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二、开展对送教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价。加强对送教学生的观察,了解学生的发展过程,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评价内容,实施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评价办法。
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家长宣传特教知识,开展家校间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开展家庭教育,注重家庭教育与送教教育的一致性。
四、加强学习,提高特教专业化水平。积极参加各种特教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参加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交流活动,提高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专业技能。
五、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的指导下,对送教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努力提高送教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附件3
大英县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
大英县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
送教时间 | 送教对象 | 送教内容 | 送教教师 | 家长签字 |
附件4
大英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名册
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残疾 类型 |
残疾 证号 |
学籍号 | 学籍所在年级 | 家庭 住址 |
监护人 姓名 |
联系 电话 |
送教教师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注:此名册一式2份,学校存1份,交1份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存档,如学校无送教上门学生,请在表中填上“无”,然后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