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县局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大英县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紧盯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难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系统发力、从严从快,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提速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系统治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掌握县内生态环境隐患。针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集中力量攻坚整改,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时间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改时间为9月10日-10月10日,用1个月时间全面查清问题,建立清单,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需要较长时间的,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时间节点,快速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聚焦当前重点任务。
1.依法开展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和经营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含磷洗涤用品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销售、使用行为。(责任股室:质量股、各市场监管所,排在前面的为牵头股室,下同)
2.督促零售药店制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监督零售药店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置工作。(责任股室:药化股、各市场监管所)
3.在办理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把好节能安全关,严把燃煤锅炉使用审批关,对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锅炉,不予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配合县经科局实施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取缔工作。(责任股室:诚信股、特监股)
4.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等违法行为。(责任股室:产权标计股、各市场监管所)
5.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并按有关处置要求送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责任股室: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聚焦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1.负责制造、销售领域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车用成品油及车用润滑油添加剂、车用尿素及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责任股室:质量股、各市场监管所)
2.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动。(责任股室:执法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举一反三排查共性生态环境问题。
1.加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责任股室:诚信股、各市场监管所)
2.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要求,开展巡河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
3.对热线举报、信访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回头看”,再次核查处理情况是否属实。(责任股室:消费价监股、各市场监管所)
4.开展“物流公司装卸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责任股室: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
针对排查中发现造成环境损害的问题要建立清单,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对以上重点领域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对标对表从严从实全面排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带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领域要组织相关股室、队开展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判、限时整改。要切实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履职尽责,负责开展本领域本行业的生态环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发挥属地监管作用,组织精干力量,全覆盖开展本辖区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高效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股室、队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与接受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有机结合,确保问题查得出、整改有实效。请各股室、队于9月29日前将《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情况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办公室,联系人:蔡丹,联系电话:13778745692。
附件∶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情况
附件
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情况表
报送股室∶ 分管领导(签字)∶ 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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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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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问题来源选填1.央督;2.央督信访件;3.央督“回头看”;4.央督“回头看”信访件;5.第一轮省督;6.第一轮省督“回头看”;7.第二轮省督;8.第二轮省督信访件;9.省长江经济带;10.省明查暗访;11.第二轮央督信访件;12.新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