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交通安全监管
|
1.铁板桥村、为干屏村(劝导点)
2.安乐村办公室(执法)
|
1.组建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队伍,并完善好相关制度、台帐、服装。各村设立1个以上劝导点,逢场天或者特殊时间开展交通劝导。(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2.在场镇及路口规范设置标牌、标志、标线,在场镇设立机动车停靠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卓筒井交警中队)
3.安排专人开展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卓筒井交警中队)
4.集中开展机动车辆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每季度一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卓筒井交警中队)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卓筒井交警中队
|
县交通运输局
张 扬
县公安局
段勇强
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胡 军
|
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
|
县委
绩效办
|
陈辉
|
|||
二
|
消防安全
|
县
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知识宣传培训
|
卓源社区
|
1.组建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义务消防队,以派出所、辖区单位和镇村干部为主要力量,配置消防装备及器材,并做好制度建设和台帐管理。(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
2.开展消防培训、演练。(县消防救援大队)
3.通过广播、宣传站、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居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选3个重点区域建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县消防救援大队、卓筒井派出所)
|
县消防救援大队
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卓筒井派出所
|
县消防救援大队
张从武
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胡 军
|
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
|
县委
绩效办
|
杨再贵
|
加大巡查,志愿者监督
|
1.立山村、卓源社区(固定标语)
2.卓源社区(义务队)
3.立山村(义务队)
|
1.在道路口、寺庙、坟堆火灾易发点设置警示告知、宣传栏。(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民族宗教局)
2.组建村级森林防火义务巡山队伍,建立名册和工作职责、完善巡山台账。(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3.建立森林防火器材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民族宗教局
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
县消防救援大队
张从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肇廷
县民族宗教局
张 乐
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胡 军
|
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
|
县委
绩效办
|
杨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