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6-1 10:0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4e94940432b64c35ab40650d30b92e6a","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县局相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解决群众反映的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净化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在辖区开展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一中队,一中队队长任主任兼联络员,具体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按照分工,加大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办、收缴一批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办理一批“山寨”商品商标侵权案件,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地区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重点地区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

(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查处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城乡接合部、农村农贸集市、边远农村地区侵害农民消费群体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牵头部门:质量股;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二)开展商标专用权大保护。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和模仿商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违规使用商标、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牵头部门:知标股,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商品虚假违法广告大清查。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牵头部门:交易秩序股,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查处食品(含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集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重点查处“两超一非”、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牵头部门:食品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五)查处餐饮环节违法行为。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城乡接合部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食品原料采购未索证索票 、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牵头部门:食品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六)打击药械化领域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药械化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药械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七)开展农村假冒伪劣商品共治大行动。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张贴12315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 “12315”投诉举报服务体系作用,做好有关咨询解答服务,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制度。(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八)开展商品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宣传。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强化城乡接合部、农村商品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深入社区、乡(镇)、村、社,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筑牢打假治劣的市场监管防线。(牵头部门:法规股;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工作安排

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摸排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各股室队所认真熟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搞好辖区摸排工作,梳理近年来与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假冒伪劣商品相关的投诉举报、处罚案件、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报送本底情况登记表。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整治工作办公室在6月30日前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同时及时宣传报道行动动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对已确定的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各股室队所针对任务分工,力争办结2件以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初步摸排有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针对线索特点,由各牵头股室负责,报整治办公室后,及时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突击检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极开展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结合日常工作监管,巩固整治成效,各股室队所要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商品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接受市县两级对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队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切实把整治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层层落实责任。要落实“分工负责、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抓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及时通报,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工作协作。要按照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新气象新作为的工作要求,各股室队所要勇于担当,加强协作,工作安排上细化工作任务流程,工作推进中紧扣各个环节,深入推动整治工作。对已涉嫌犯罪线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严禁以罚代法,罚款放行。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股室队所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商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五)及时报送信息。整治工作办公室建立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股室队所要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人员,定期向综合执法大队报送专项整治相关信息。6月20前报送摸排的本底资料,每周五下班前报送当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报送每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案件台账、统计报表(附件1),每月不得少于1篇亮点工作信息报送,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打击假

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

 

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12下一页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