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总局《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1〕22号)、省局《关于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31号)和市局《关于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通知》(遂市监发〔2021〕7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更好保护人民利益、企业权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决策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举出击,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宣传和案例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多发势头,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明确案件查办重点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安排部署,明确了10类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一)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注水猪肉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质量监管与发展股、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计量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质量监管与发展股、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计量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中介机构“乱收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消费维权和价格监管股按职责分工配合)
(六)翻新“黑气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职责分工配合)
(七)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包括市场混淆、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交易秩序监管股、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按职责分工配合)
(八)“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交易秩序监管股按职责分工配合)
(九)火锅类餐饮业“地沟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白酒品质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交易秩序监管股、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要牢固树立“执法办案只是手段、行业规范才是目的”的执法意识,紧紧围绕总局确定的打击重点和省局明确的自选动作,集中力量着力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一)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联络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案件通报、信息共享。要充分发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积极作用,对于各地查办的复杂案件及查处阻力较大的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有效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二)加强监督,积极开展行纪衔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贯彻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以强监督促强执法,杜绝办案中“跑风漏气”,消除“人情案”。
(三)部门合作,加强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视情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要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绝不以罚代刑、姑息迁就,持续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打规结合。强化“案件查处与行业规范并重”的工作理念,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着力提升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加强对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研究分析,重点查找违法行为的成因、存在的隐患以及执法工作中的盲区,找准“病灶”和“痛点”,有效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构建持续向好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宣传,惩戒失信
要加强组织策划,坚持办案与宣传统筹考虑,选择合适的宣传平台、媒体、内容、方式、节奏,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活动,展示案件查办成效,对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震慑。对部分典型案件,请媒体持续跟踪报道查办过程,扩大办案影响。通过当事人现身说法、专家点评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辨识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公示,加强信用约束,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将成立“铁拳”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全市“铁拳”行动工作开展。相关监管股、室、队、所要围绕案件查办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抽检等行动,为执法办案提供支撑。各股、室、队、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梳理细化案件查办重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集中优势资源,保障办案条件,认真组织实施。要成立由办案能手和法律专家组成的执法办案专家组,为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提供咨询指导。
(二)强化督促激励。通过交叉检查、分区指导、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敢于碰硬、深挖线索、攻克疑难案件的办案人员和股、室、队、所,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多发高发、案件查办不力的股、室、队、所,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相关案件查办纳入 “双打”工作、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三)做好案件统计。要建立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对转(交)办、督办以及自行发现的重点案件线索进行记录,实时跟踪查办进展,加强指挥调度。建立典型案件和重要线索报送制度,各股、室、队、所办结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以及比较敏感的案件,要及时向县局报告。相关案件数据,按要求录入数据统计信息系统,总局将根据数据统计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情况对各地进行考核。
(四)明确工作进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股、室、队、所要积极将“春雷行动”成果转化为“铁拳”行动成效。股、室、队、所要及时对在查相关重点案件进行梳理,汇总今年以来办结的相关典型案件,并将实施方案和联系人报县局;各股、室、队、所每月3日前将上月查办的典型案件(不少于1个,见附件10)及至少1条重要线索报送县局。6月20日、9月20日前,分别报送二、三季度案件查办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12月5日前,报送 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提出2022年重点案件查办建议。
六、组织领导
成立县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人为分管领导,成员为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专班办公室主要负责“铁拳”行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
联 系 人:肖 平
联系电话:0825-3133618
邮 箱:397479037@qq.com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