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监发〔2017〕15号
大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的实施意见
各股、室,执法大队,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普法工作质效,根据国、省、市相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不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安全生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局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事前防范为主。要确立“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执法思想,坚持事前防范预控、事中监察警示和事后查处规范相结合。首先,要全面推行违法预警制。对首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无主观故意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实行预先警示,责令其限期整改,避免违法必罚的现象。其次,要建立违法行为警示制。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媒体、网站、警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布违法违规情况,及时提醒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引起警觉。第三,要加大重点行业监管。要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推行分级执法、风险监察等新方法,尤其要加大违法行为多发行业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跟踪督查,努力将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对一般违规行为,坚持“批评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能现场纠正的立即纠正。要根据当事人违法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宣传政策法规,使其明白危害后果。特别是针对一些生产经营规模小的私营企业和新开办企业,要坚持“教育从严、处罚从宽”的方针,讲究工作策略,力所能及地做好帮扶工作,引导其守法生产、规范经营,努力提高执法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以公开透明为主。要坚持阳光执法、和谐办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要进一步抓好执法公示制度,将检查计划、案件处理等事项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安监、理解安监、支持安监。
(四)抓政策法规宣传不放松。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同时,对违法行为普遍、事故多发的行业,要进行集中梳理,归纳主要违法表现与突出问题,分级分类地实施动态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抓监督机制完善不放松。首先,要纠正“执法就是处罚”的错误思想,改变“生冷硬横”的现象,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行政告诫和行政建议等制度。其次,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职责甚至失职、渎职或违纪的,要实行问责,严肃查处。第三,要建立行政处罚回访制度,对当事人定期组织回访,认真听取对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杜绝“一罚了之、罚款放行”的现象。
三、职责任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科室职能界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业务科室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局属单位是“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要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教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深化普法促进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引导企业法人和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律,安全生产。
(一)安监股
依据工作职责,负责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三同时”审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等业务。与此同时,负责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依据应急办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普法宣传教育。
(二)危化股
依据工作职责,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三同时”审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等业务。与此同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长输管线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
(三)职业健康股
依据工作职责,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和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等业务。与此同时,负责向用人单位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的有关职业健康的相关规定。
(四)法宣股
依据工作职责,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行政审批、“三同时”备案审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等业务。与此同时,负责向被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规定;负责向行政审批、备案审查对象普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安监总局颁布实施的有关“三同时”和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的相关规定。
(五)执法大队
依据工作职责,在履行执法检查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在查处的同时,要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四、保障措施
1、按照职责分工,各股室、大队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监管对象宣传,以灵活多样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工作。
2、将全县安监干部纳入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络培训系统,充分利用网络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安监队伍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3、以每年六月份“安全生产月”为重点,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授安全知识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4、局属各股室、大队每年要根据工作重点、特点和执法任务,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按计划、方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5、积极探索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具体办法,力争做到“以考促普”。
大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