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
2021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等。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实地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开学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自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填报《2021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
(二)县级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近三年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春季专项检查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抽查清单。抽查学校比例不低于1%且总数不得少于20所,抽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店不少于40户;抽查内容需对县级平台抽查清单中所涉及的事项实现全覆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
(四)县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抽查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事件、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风险隐患较多的学校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2021年春季检查中零案件或案件较少的校园周边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四川省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学校食堂
1.检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严查是否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四川省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开展学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是否落实岗位责任要求,能否提供落实岗位责任佐证材料,尤其要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校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有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是否食堂自主经营,是否擅自对外承包营利;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建立陪餐制度并落实。同时,要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熟悉自身岗位责任内容,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抽查考核。
3.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堂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等重要环节管控情况。是否按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年”相关通知要求开展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筛查、是否全面清洁后厨卫生、是否全面检查设施设备状况、是否清洁消毒餐用具、是否制售高风险食品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制售的食品、是否采购含铝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等。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学校食堂,严禁使用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4.检查大宗食品(米、面、油、蛋、奶、肉等)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是否全部重新采购合格食材;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猪肉是否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大米是否有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食品检测报告内容是否雷同;是否建立规范的进货查验记录。
5.检查制止食品浪费行为落实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学校是否全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防止食品浪费的培训考核,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加工过程关键点控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中的损耗;是否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是否及时发现并纠正浪费行为。
(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1.检查疫情防控准备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
2.检查食品安全控制状况。是否落实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原辅料贮存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
3.检查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许可证、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是否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是否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落实情况,产品质量、贮藏运输、不合格产品控制、生产流程控制是否有效。
5.检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现场抽查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严查是否按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年”相关通知要求开展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检查制止食品浪费行为落实情况。按照《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是否全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防止食品浪费的培训考核,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损耗。
(三)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店
1.检查经营状况。检查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食品摊贩经营;食品经营店是否照证齐全,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等;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重点检查情况。学校周边是否设置售酒网点,饮料店是否有非法添加、糕点店是否规范加工三明治、火锅店是否有使用“老油”的行为,同时,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督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所、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将专项检查工作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部署,明确工作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开展随机抽查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肃认真开展抽查检查。
(二)加强培训考核,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学前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负责人,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加强培训考核,确保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要求认识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的规定。
(三)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惩戒震慑。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运用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保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县市场监管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县教育体育局;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专项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要与学生、老师一同就餐,按标准缴纳伙食费。
(四)创新监管模式,推行智慧管理。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入驻信息化监管平台;鼓励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视频直播和AI智能识别功能接入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学校食堂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定点采购单位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
(五)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大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物浪费,加大对学生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县市场监管局要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学校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制止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授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充分调动学生和家长参与校园食品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六)做好工作统筹,促进安全生产。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落实。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进度及信息报送
2021年9月5日前,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完成食品安全自查;9月30日前,县级相关部门完成全覆盖检查,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0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附统计表)分别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附件2、3、4、5,请同时报送电子表格,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3.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明细表(学校食堂)
4.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明细表(校园周边及集体供餐单位)
5.2021年秋季市(州)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汇总表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