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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7-29 14:4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司法局

摘要: {"原始ID":"0c6baffab2ca452f967c9ad9b171c8bf","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司法党组发〔2021〕50号","附件":[]}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担当作为抓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一是聚焦问题,狠抓整改。责令“入村宣传次数少”的隆盛、天保、卓筒井、河边、玉峰5个司法所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要求加强扫黑除恶入村宣传工作。截至2月25日,涉及的司法所均已开展入村宣传。二是强化学习,狠抓提升。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的“头雁效应”,2021年以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中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讲话精神等主题组织集中学习4次;组织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以及《司法所业务规范》《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等文件精神,并要求严格执行到位,坚决杜绝超标准发放现象再次发生;4月23日,出台《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方案》(大司法党组发〔2021〕28号),要求每月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在党组扩大会上对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加强对干警的财务知识培训,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维护财务工作的严肃性。三是查摆问题,举一反三。2月25日,印制《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通知》(大司法党组发〔2021〕11号),进一步增强抓好主题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采取个人自学与领导带头学相结合、党史天天读与写心得谈体会相结合、“学习强国”线上学与“自学笔记”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理论学习实效性。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专题党课、“一把手”讲“四史”主题党课等理论学习,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3月4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剖析检查和逗硬批评,把思想谈通、把问题谈透、把心结谈开,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利用走基层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入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治宣传,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严格落实对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设施装备、业务工作和考核监督等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镇(街道)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对主动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刑满释放人员,收集基本信息,掌握基本动向,坚决做到“一人一档”,同时协调民政、公安、人社等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对收到刑满释放通知书但未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刑满释放人员,主动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了解情况,根据是否返回户籍地、是否有帮教需求等实际情况落实安置帮教;在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时,要求更加注重公益性,杜绝形式单一,积极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疫情防控值守、敬老院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二)关于“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批评教育。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提高思想认识,针对文风不实、对律师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作出深刻书面检讨。二是加强学习。统一购买一批公文写作参考用书,邀请县委办副主任就公文写作、信息撰写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引导全局干部加强学习,增强干警对公文写作的认识,不断提升公文写作能力;由办公室督促局属各单位严格履行文件审签、信息撰写的审核把关职责,避免再次出现公文写作照搬照抄、数据出现逻辑错误等现象;将公文写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以考核的方式促进改变文风,纠正工作作风。三是规范管理。2月26日,印发《大英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大司法发〔2021〕12号),明确每季度对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交办整改。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着力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现已完成第一季度督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出批评,要求整改。已按要求补齐相关接待手续,责令财务凭证存在空白公函的经办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并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责令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经办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调查核实公车加油“大胃王”问题,对局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3月18日在第四次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干部学习了《大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大英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等文件,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修改完善《大英县司法局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细化接待流程,明确接待范围和要求,制定公务接待以及公车维修、加油、清洗台账,实现一事一登记。针对办公设备采购事项,落实申请审批流程,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县公证处组织学习了《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大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直部门公务员加班补助值班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大组通〔2020〕305号),修订了《四川省大英县公证处内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加班及现金管理。

(四)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财经纪律、政策、文件的学习,确保对相关要求认识到位、把握到位。对现任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要求主动学习接待、会议相关财经纪律文件。修改完善《大英县司法局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增加现金存入管理规定,修改了出差、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的范围、标准和流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法规制度令而不行”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学习采购、处置国有资产程序相关规定,确保认识到位。二是完善了县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与自我管理。三是按照主管职责,加强对县公证处的监管力度。要求县公证处对重大资产的采购和处置必须召开处务会和向我局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购买或处置。

(六)关于“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查核实。组织对具体经过和原因进行核实,并责成相关经办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加强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学习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和文件,做到熟悉业务、规范程序、依规办事。三是建章立制。重新修订了《大英县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增添了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职责、管理流程,为项目管理提供了遵循。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七)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研究。4月9日在第六次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干部重点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责任内容”“责任落实”两章,明确了党组至少每半年应当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二是组织学习程序规定。3月30日,全体干警主动自学《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确保发展党员、选举支委委员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月23日,印发《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体责任的通知》(大司法党组发〔2021〕10号),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思想引领、加强组织建设、从严正风肃纪4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巩固党建主体责任成果长效机制。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民主集中制重要性教育。强化教育,促使局领导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发展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深入学习系列文件规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条文规定,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党组(扩大)会上,旗帜鲜明地反对对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认识和贯彻执行中的错误倾向,尤其是在干部考察推荐、民主测评、优秀推荐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杜绝出现主要领导先定调的情况。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规党章的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经常、认真、严肃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支部会议、活动等相关记录;巡察反馈以来,组织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用延安整风精神 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与启示》等专题讲座3次。二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月26日,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会议学习内容,会议流程和会议要求,全覆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思想顾虑,评议出优秀党员9名、合格党员23名。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开展1次党课,每月固定1天为主题党日,党课学习突出党性锻炼,深入讨论交流,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庸俗化。2021年上半年以来,开展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7次、党课4次、主题党日6次。

(十)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自学。通过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及党内法规制度自学,弄懂党务基本知识、组织生活流程等内容,自觉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实行专岗专责。明确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负责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坚持内行人做内行事,切实避免盲目乱填、错填、漏填等不规范现象,同时,不定期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上对《手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业务交流。3月28日,党支部书记带队组织党务工作者到安居法院观摩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学习先进的党建工作经验和做法。

(十一)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提醒促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代俊在以后调解纠纷、接待群众等工作中规范言行举止、注意方式方法。二是重学习增压力。组织学习《中共大英县委印发〈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向互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良性互动、凝聚合力,层层传导压力。三是明职责强廉建。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对落实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股室检查不少于2次,听取分管股室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四是靠警示严监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学习党规党纪,通过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通报文件等方式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2021年上半年以来,专题学习党纪法规10余次,参观安居法院警示教育基地,观看《突破底线终不归》《守住第一次》警示教育片;结合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四风”、有偿法律服务、“司法掮客”等问题整治,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顶风违纪的干部职工严肃问责。

(十二)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压实责任。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将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报党组研究讨论,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二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涉及整改的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出现虚假整改的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7822526;邮政地址:大英县贾岛街73号;电子邮箱:466843365@qq.com。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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