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财政局对照职能职责、内设机构、资金直达基层等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公开。全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239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领导简历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工作动态信息68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36条,建议提案1条,重大政策转载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一是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条,已按程序公开;二是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条,已按程序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财政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按要求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平台建设
2023年,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制定并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职能、领导简历、法规公文及解读、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提案建议、财政预决算、重大民生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县财政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根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股室,要求各股室履行工作职责,将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