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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红英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

2024-2-1 11:0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0| 评论: 0|来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5〕297号)、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遂社险〔2015〕6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异议的,请向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稽核岗(联系电话:0825-7822569)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5〕297号)、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遂社险〔2015〕6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异议的,请向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稽核岗(联系电话:0825-7822569)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共5天。

    附件: 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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