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10号
继承人代兵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代思科位于玉峰镇团结村8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代兵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4295号 | 代思科 | 代兵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玉峰镇团结村8组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