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情况等内容。年报电子版将通过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825—78229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让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大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对机构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财政资金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2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部门动态信息50条,通知公告42条,重大民生信息36条,财政资金5条,其他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详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动态信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内容更新,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印发《大英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3〕39号),明确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二是提升信息质量保障。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三是落实监督考核。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