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31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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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对象的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法定) |
行政权力依据 |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符合条件的夫妇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分别公示;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审核、同意;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每年分两次确认本年度目标人群,并分别公布;地(市、州)、省(区)、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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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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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选填) | (一)实施范围。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现行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 |
办理部门(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
办理地点(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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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 |
监督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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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 4. 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序 号 | 32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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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房产证的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授权) |
行政权力依据 |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
收费依据 |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2008年5月1日施行) |
收费标准 |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受理条件(选填) |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 ;5、其他证明材料 |
办理部门(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村建所 |
办理地点(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村建所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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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 |
监督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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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 4. 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序 号 | 33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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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暂住证的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法定) |
行政权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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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条件(选填) |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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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办理地点(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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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 |
监督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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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 4. 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序 号 | 34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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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户口迁移证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法定) |
行政权力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条件(选填) |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养已登记常住户口未成年人;2、干部、职工调动、录用;3、复员、转业、家属随军;4、投资兴业、人才引进;5、购房、分房、自建房、受赠或继续房产;6、留学回国、入境定居;7、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肄业、转学、退学)8、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解除劳教;9、其他符合规定的户口迁移。 |
办理部门(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办理地点(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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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 |
监督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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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 4. 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序 号 | 35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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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出生落户的登记的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法定) |
行政权力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条件(选填) | 1、出生超过1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未入户,父亲或母亲在通仙乡有常住非农户口。 2、出生超过3个月以上,未入户,父亲或母亲在通仙乡有常住农业户口 |
办理部门(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办理地点(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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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 |
监督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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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 4. 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序 号 | 36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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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死亡注销的登记的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法定) |
行政权力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条件(选填) |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领导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
办理部门(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办理地点(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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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 |
监督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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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 4. 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序 号 | 37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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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身份证的登记的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法定) |
行政权力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收费依据 | 川价费[2004]203号 |
收费标准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取集中采集的,其收费标准为:20元/人,并向办证居民提供4张身份证标准像片。 |
受理条件(选填) | 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含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及已入中国籍的外国人) 2、公民确因办理公证、升学、就业、外出等权益事务,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申请办理加急居民身份证。 |
办理部门(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办理地点(选填) | 大英县通仙乡派出所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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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 |
监督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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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 4. 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