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供销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现将我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制度措施,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展开。2023年度,县供销社按照要求对机构信息、人事信息、重大政策转载、工作动态、部门动态、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等7个栏目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共计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社无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坚持严格发布,严格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三审制度”原则。二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三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在更换新后台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保证信息工作不断档。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严格检查信息有无错别字、错敏词、语句不通顺等问题。三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对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等情况立即整改,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比对和事后监管相结合,着力将供销社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地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根据《县供销社信息考核办法》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将信息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接受公众监督,加强信息监测,对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