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7394号 | 四川博甫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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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智水乡学府街 |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923执恢389号 |
2 | 川(2018)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7395号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