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进度计划完成率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食品抽检批次 | ≥525批次 | =100% | |
农产品抽检批次 | ≥300批次 | =100% | |||
质量指标 | 抽检不合格食品、农产品核查处置率
| =100% | =100% | ||
抽检不合格食品、农产品信息公布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信息公布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食品、农产品抽检费用标准 | 850/元/批次 | =100% | ||
食品、农产品抽检费用标准 | 850/元/批次 | =100% |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进度 |
| 社会效益指标 |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 | ≤1起 | =0起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让全县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监督抽检项目资金经费以保障我县食品,农产品安全为目标,项目执行进度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其他无建议。
食品药品社会协管员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综合股(县食药安办)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统筹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协管员补助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大食药监〔2014〕122号)等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协管员补助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大食药监〔2014〕122号)等文件,县食药安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单位《内控手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支持保障项目的作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按照规范性、合理性、及时性原则使用,主要考虑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经费,保障基层监管网络有效运行,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