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司法厅决定命名全省100个优秀司法所为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其中,大英县司法局隆盛司法所榜上有名。至此,全县已累计成功创建盐井、蓬莱、隆盛3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大英县司法局始终秉持“忠诚 尚法 为民 担当”的司法行政精神,坚持党建引领、科学规划、示范带动,自觉把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县“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基层司法所在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下一步,大英县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司法工作新路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一体推进平安大英、法治大英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大美大英”建设、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英新篇章贡献基层司法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