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3〕353号
县农业农村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3〕8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如下(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支持我县开展2024年小春生产等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文件要求,遵守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