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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2-12 16:06|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县生态环境局

摘要: {"原始ID":"52b5148dec49fc488fface4979c92216","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发布者":"县生态环境局","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大英县金元街133号)
    邮   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项目

大英县蓬莱镇余粮村1组;大英县盐井街道五凤村1社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都绿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餐厨垃圾处置利用中心1座,建设加工处理车间厂房建筑面积316.18m2,设计餐厨垃圾处理能力40t/d;建设建筑(大件)垃圾处置利用中心1座,建设处理车间厂房5个,总建筑面积6438.44m2,堆放场2450m2,配套用房1591.20m2,设计大件垃圾处理能力20t/d,设计建筑垃圾处理能力30万t/a;建设1套资源化利用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5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期间封闭施工现场,施工场界四周设置围挡和喷雾设施,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渣堆场及时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设备冲洗等;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置后排入大英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建筑/大件垃圾处置利用中心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

(二)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餐厨垃圾处置利用中心车间及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餐厨垃圾渗滤液经厂区预处理后排至大英生活垃圾渗滤液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至大英生活垃圾渗滤液站处理。建筑/大件垃圾处置利用中心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用槽车转运至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餐厨垃圾处置利用中心恶臭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建筑/大件垃圾处置利用中心建渣破碎/筛分粉尘和木材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区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堆场粉尘及物料装卸粉尘采用在堆场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的措施;车辆运输扬尘采用对车辆冲洗、加盖篷布、厂区地面硬化并及时清扫和定期洒水的措施抑尘。

(四)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分拣出的杂物、压榨后干渣外运至射洪发电厂焚烧;沉砂池和三相分离器沉渣、隔油气浮含油废渣收集后返于破碎压榨机压榨;废油脂暂存于储罐,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渣土外运制砖;废铁外售钢铁加工厂;废机油、含机油废棉纱/抹布分类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和除尘器粉尘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五)落实噪声处置措施。设施设备应布局合理,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项目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处理以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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