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行业监管“驱动器”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在产业结构、交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方面深度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四方责任”,指导、督促各行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各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监管合力逐步深化。
二是发挥督察整改“破锤机”作用。以督察整改推动破解一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焦点生态环境问题,促进民生福祉改善。按照“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的工作机制,实行“常规月调度、重点周调度”制度,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各类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累计完成第一、二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0个(总数222个),整改完成率99.1%。
三是发挥环境准入“服务器”作用。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从源头上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今年已完成项目环评审批24个,核发排污许可38个,全力助推100个重点项目落地。以监测和执法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执法由严格铁腕向包容审慎转变,今年已提供环境监测数据2000余个,作出行政处罚5件,罚款31.9万元。